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我市2023年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
各縣、區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:
為進一步做好我市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,健全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,根據《安徽省民政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〈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〉的通知》(皖民社救字〔2022〕64號)要求,經第17屆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,決定提高我市2023年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?,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
市轄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784元,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755元。
二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
市轄區城市特困供養人員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3800元;市轄區農村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1778元,其中,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8160元,集中供養特困人員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9600元。
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全護理、半護理、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750元、450元、60元,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全護理、半護理、全自理照料護理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525元、300元、45元。
三、執行時間及要求
以上調整的標準從2023年7月1日起執行。鳳臺縣、壽縣可參照此標準執行,并及時向社會發布,所需資金按現行資金渠道解決。各縣區要嚴格執行新標準,切實做到應保盡保,及時足額發放。
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3年8月18日